我有一件黑色的運動外套,薄薄的像是風衣的材質,很適合在春、秋
兩季,那種不會太熱也不會太冷的時分穿著!而這件外套打從我大四左右
便一直穿到現在,這樣算來也有六、七年的時間了。
不同的是,過去幾年來,從沒有人問我為何穿要這件黑外套,偏偏這
幾天,卻好幾個人關注我這身上這件外套!甚至今天去吃個晚餐,老闆都
說我手腳很快!這是什麼原因呢?其實很簡單,我的外套上面,有美國職
棒大聯盟的標誌,還有芝加哥白襪隊的標誌!
答案就是在於這白襪隊的標誌,因為白襪隊今天封王了,成軍八十八
年來第一次封王,還是以四連勝的姿態奪冠;不過說實在的,我是可以說
出幾個大聯盟的球隊,也知道一些球員,甚至偶爾還會看一下大聯盟的比
賽,但是我身上的外套,我可是穿了好幾年,而我也不是支持白襪隊或是
任何其他球隊。
其實‧‧‧,這一件是我哥的,只是某一天我需要一件薄外套,在騎
車回學校微涼的路上,防風保暖罷了,結果就被我一穿,自然而然地變成
我的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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