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開車回台北的路上,差不多過了中二高大甲收費站後,不知為何
車子的數量就變少了;車子一少,自然而然就開快了一點,除了在路上看
到固定式測速的警告標誌後,會警覺地開慢一點之外,大部分的時間倒是
一直遊走在時速一百二到一百三之間。
就這樣,就在苗栗後龍收費站前兩公里處,我就在前方看到國道警察
揮著棒子要我停下來,當時看著國道警察的車是BMW的,心想要跑也是
跑不贏,於是就減慢速度開到路肩停了下來。
生平第一張高速公路超速罰單,時速顯示一百二十五公里,就這樣子
地入手了。
不是極黑;不是簡白。灰色的秘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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