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年8月4日 星期三

為何便利商店要代收費用?

  今天談一點工作相關的事好了,台灣的便利商店也算是台灣奇蹟之一
,五大超商加上自營的超商,初步估計有一萬家以上,不知道哪一年前,
可以開始在五大超商繳交很多項費用,像電話費、手機費、停車費、信用
卡款等等,不勝枚舉,卻也方便了很多人,不用在中午趕到銀行或郵局去
繳錢,只要下班去買飲料時順便繳一繳就好了,只是我一直堅信超商不可
能免費服務,如果只是希望顧客來繳款時可以順便消費,我想未免太公益
了一點,一定有其他的生財之道才是,剛好一個月前老闆丟給我一個任務
,就是作我們公司信用卡帳單,新增便利商店繳款條碼的變動,我才知道
,原來真是財源滾滾啊!

  原來每一筆代收款,不論金額大小,一律以一筆15元收費,也就是說
,當你去繳一筆帳單,假設是中華電信的電話費好了,不論你的帳單金額
是一百元還是一萬元,中華電信都要付15大洋給便利商店,作為代收款處
理費!這可真好賺啊,難怪有時候我的手機帳單金額很小,電信公司就說
因為金額太小,留待下一期帳單合併計算,不然一次給人家賺15元,怎麼
划得來!

  可是這樣很多嗎?讓我算一算好了,依我手上的資料,光五大超商的
龍頭 7-11,一個月的代收款筆數就高達 900 萬筆喔! 900 萬乘以15,就是1
億3千5佰萬,一年就是16億2千萬,不用賣東西,就能賺這麼多了,這不是
暴利是啥?

  剛剛說的是絕對數字,現在來談談獲利率,財政部規定便利商店代收
款,帳單至多只能繳款兩萬元,這規定怎麼來的,我也不知道,大概是被
怕洗錢之類的,這我就不管了,超商何時獲利率最低?就是大家都繳到兩
萬元上限,因為不論金額大小,都是收15元,但是超商不會收了錢就馬上
匯給電信公司或銀行,通常都會收著幾天,等到相當筆數才匯過去,通常
是 3-10天,假設三天就好了,這樣是對超商最不利的狀況,畢竟錢放在自
己身上越久,從中賺得利差越高,因為那些錢可以先擺在超商的帳戶生利
息,利息又是自己的,所以獲利率到底是多少呢?
  先把單筆2萬元,三天後匯款的利潤算出來,超商帳戶活存利息 1%計
算:
  15 + 20000 * 1% *(3/365) = 15 + 1.64 = 16.64
  匯款金額則為 20000-15 = 19985
  所以實際獲利率換算成年利率如下
  (16.64/19985) * (365/3) = 10.13%

  在條件最不利的狀況下,就能賺這麼多了,果然是我們大家的好鄰居
啊!

4 則留言:

  1. 沒關係,就像你的畫,我也常常看不太懂!

    藝術家最愛說的一句話:哼,你懂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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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雖然我不是看得很懂....

    但我想..應該是賺翻了~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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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看懂了,不過沒有驗算:p

    真是用功的小孩,不過這個錢不知道各加盟店實分多少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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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好問題,不過我也不知道,總公司跟加盟店的利益分贓,

    恐怕只有他們自己清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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