卡奴這問題,應該是這陣子最火紅的社會事件,每天電視一打開,新
聞或是談話性節目,或多或少都會有相關的報導或是討論,偏偏到目前為
止,我好像還沒看到真正持平去討論這問題的時候,至少我看到了,幾乎
都是一面倒地抨擊銀行如何地以高利息吸血,如何地設下消費陷阱,如何
地惡性催收!
針對這一方面,反正各大媒體都已經不斷地報導,我想我不用贅訴,
只是我可不認為全部的卡奴都有值得同情之處,一個社會民粹至此,欠錢
地竟然可以這麼大聲說話?但是實際上,值得協商的,又有幾位?在目前
這個號稱有五十萬或六十萬卡奴的國家中,是否有超過百分之十的人,是
否才是應該讓我們以社會資源去救助的,我都抱持著很大的懷疑。
從我二十歲以來,我就開始拿到我人生的第一張信用卡,這的確是一
個方便的消費工具,在我臨時需要消費大筆金額的商品時,手頭卻又暫時
拮据時,可以讓我先進行享受的樂趣;但是我永遠都清楚一點,只要享受
了,代價永遠都必須承擔,下個月一定得還錢,所以我在刷每筆消費時,
我一定都會盤算我是否有足夠能力一次還清,若是沒有,我就認定自己現
在不該消費,因為我知道,高達百分之二十的循還利息,一旦使用,便很
有可能變成一場惡夢,但我不認為這高循環利息有錯,這是政府的法令規
定的,若是有錯,那就是政府立法時的錯誤,銀行只是遵循著法令辦事罷
了,再者,有幾個人在辦理信用卡的當下,會願意花時間把約定條款看清
楚?好笑地是,還有所謂的專家在節目中,說約定條款太冗長,導致大家
都不看,是銀行的錯?哼,專家勒!那是不是代表以後我們買房子、買車
子、買保險、做生意,契約不看都沒關係,反正我只要說契約內容太長,
即使這契約是合法的,我都不一定要遵守,我可以不當一回事?
卡奴問題是一定要處理的,只是處理的對象不該概括承受;那些刷卡
買高額奢侈品,或者每月消費金額花掉自己大半薪水,甚至超過的人,憑
什麼要我們絕大部分奉公守法的納稅人,答應以社會資源去協助他們?卡
奴打來銀行要求協商,但是一攤開他的消費紀錄,又有多少人是真的因為
生活所逼,導致欠下這大筆金額的?難道不逛百貨公司,不買LV,就是
會生活困頓,活不下去嗎?這樣的人要求協商,你會願意嗎?
卡奴啊,卡奴!或許我才是卡奴,誰叫我每個月帳單來時,我就會乖
乖地還錢,如果我不乖乖還錢,我是不是也可以大聲地要求銀行不准來跟
我催討我應該還的錢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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